關于公開征集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的公告
為充分展示酒泉市深厚的文化旅游底蘊和酒泉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準確提煉反映酒泉市豐富的文化旅游資源特色,進一步提升酒泉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19年4月20日至7月20日
二、征集內容
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
三、征集范圍
本次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全國廣泛征集,個人、企業、高校、社會組織和單位均可投稿參加。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創意獨特,具有較高的藝術水準、較強的可傳播性,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作品主題鮮明,內涵豐富,能充分反映酒泉歷史文化底蘊和旅游資源特色,具有獨創性。
(三)作品文字精煉,簡潔明快,文辭大氣,響亮有力,便于記憶,朗朗上口,符合廣大游客心理期望和時代訴求,具有很強的文字震撼力、傳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投稿者要寫明作品的創作思路、理念和含義,填寫《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征集表》和《作品及資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字跡工整清晰,表述完整。投稿者須附上“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創意說明,字數控制在300字以內。
(五)宣傳口號應為新創作作品,未公開發表過。
五、投稿方式及截稿時間
本次征集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投稿人將填寫的《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征集表》和《作品及資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連同投稿作品以電子郵件發送至酒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投稿電子郵箱:wlj.jiuquan.gov.cn。投稿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20日18:00,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六、獎項設置
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征集設采用獎1名,獎金3萬元,入圍獎10名,獎金各0.5萬元。采用獎不重復獲得入圍獎獎金。
七、評選獎勵辦法
由主辦方對所有征集作品進行初選,并在“酒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網”和“文化酒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展示。
入圍作品由主辦方邀請相關領導、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后確定,并在相關媒體上公示。
采用作品由主辦方報請酒泉市委、政府確定。采用作品在相關媒體公開發布。
八、其他有關說明
(一)請投稿人登錄“酒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網”(wlj.jiuquan.gov.cn),或關注“文化酒泉”微信公眾號,了解酒泉市文化旅游資源及發展現狀。
(二)本次征集入圍作品的著作權歸酒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所有,酒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不再另付稿酬。
(三)投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等法律糾紛,由投稿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如出現投稿作品內容相同,以先投稿者為準(依據郵件送達時間為先后次序)。
(五)未經征集活動主辦方授權,創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獲獎和入圍作品。
(六)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無論初選、入圍與否,所投稿件恕不退還,不予回復。
(七)征集活動主辦方對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活動主辦方作相應規定或進行解釋。
聯系人:魏 東
聯系電話:0937—2617800。
酒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19年4月18日